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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环保公益诉讼尴尬怎样破

  • 文章来源:宿迁泰斯特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  发布时间:2021-3-29
  •   去年9月腾格里沙漠排污现象被媒体曝光。

      公益组织遭遇“白马不是马”,从事环保事业30多年的中国绿发会被指“与环境保护无关”。

      根据不完全统计,今年前7个月,9个环保组织提起23起公益诉讼。环保法治化的背后,同样存在无奈与窘境。

      9月8日,记者注意到,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(简称绿发会)发布微博称,日前通过理事会决议,对中国绿发会章程做出修订,直接增加“环境保护”和“以环境公益诉讼等方式维护公众环境利益”等内容。

      这源于一场公益诉讼。8月13日,中国绿发会就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起诉当地8家企业。宁夏中卫中院认为,绿发会从事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环境保护无关,其业务范围也未写明包括环境公益诉讼,因此不符合原告资格,于当月21日做出裁定不予受理。

      绿发会相关负责人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,绿发会从事环保公益活动30年,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涉及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均属《环境保护法》明文规定的内容,被认定为“与环境保护无关”是不合法律规定的。

      该负责人说,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的权利,“绿发会希望通过公益诉讼,从法治化的角度,推动环保事业发展。”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企业违法成本,腾格里沙漠排污这样一件震惊全国的环保事件,如果就这样不了了之“太不应该”。

      “仅从行政处罚的角度讲,企业的违法成本并不大。企业也就是交点罚款,对公共环境的污染损害,企业并未承担全部责任,而是转嫁由政府承担。这也就是我们之前常说的,企业排污、百姓受害、政府买单。违法企业应当承担损害公共环境的代价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绿发会并不是针对宁夏或者内蒙,“我们希望公益诉讼能与政府的行政执法形成合力,共同推进环境保护。”

      绿发会在被中卫中院驳回诉讼之后已经向宁夏高院提出上诉,并于9月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对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的3家肇事企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,“下一步在甘肃的起诉也会启动。”上述负责人说。

      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向九派新闻提供的资料显示:截至7月底,全国依据新《环保法》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共23起被立案受理。其中一起已经调解结案,一起一审开庭审理结束,一起裁定不予受理。环境公益诉讼现状仍然堪忧,诸如中国绿发会的遭遇还是偶有发生。

      听声

      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总监葛枫:

      在当下环境公益诉讼发展态势下,从原告主体来说,并未有原来预计的那么多。新《环保法》刚刚通过时有媒体称全国大概有700家社会组织有诉讼主体资格。但据自然之友不完全统计,符合新《环保法》要去的民间环保组织非常少,大概有十余家,而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意愿的更少。

      从地域分布来说,大部分地区还处于赶往和犹豫不前的态势,这需要当地政府和司法系统对环境公益诉讼持开放态度,在实践中积累审判经验。

    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:

      新《环保法》实施以来,公益诉讼的案例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大量涌现,对诉讼案件,地方法院不立案、地方政府不执法现象较为普遍,新《环保法》权威性不够。

      环境审判改革面临相关人员专业性欠缺的问题。最高人民法院资源环境审判庭的法官都是从民事庭转岗过来的,没有专门从事资源环境审判的。

      此外,在法律等级上,新《环保法》并不高于《农业法》、《林业法》等专项法律。这使得新《环保法》只能起到指导、补充的作用。

      若不能确保新《环保法》的权威性,其部分规定将会被逐渐架空,乃至最后形同虚设。

      若不理顺上述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,新《环保法》将会陷于存之无用、弃之可惜的状态,从而破坏法治的尊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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